临时用地租用协议书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概况1、租赁土地的位置:赤峰市喀喇沁旗仓窖村2、该地标的土地,靠东为: 道路 ,靠西为: 高速公路 ,靠南为: 蔬菜大棚 ,靠北为: 果林 。其中,南北长 12.5 米,东西宽 42.3 米,土地总面积为: 约404.2 平方米,折合约 亩,详细见附图。3、土地使用功能:主要用于乙方承建的 赤朝高速公路一标段 工程项目部临时道路和临时停车场用地。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在本协议生效后将该地标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水井)的管理权、使用权一并让与乙方,乙方享有对该地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加以整合、使用和管理等权利。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3、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单方面终止租赁协议。4、租赁期满后,若工程未结束,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该协议规定的租赁金额支付给甲方。5、协议期限内,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该地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水井)的使用和管理的权利。6、如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