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小学宣传媒体管理制度我校宣传媒体主要包括:校广播站、电视、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站等,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规范宣传阵地的管理,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作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具体情况,作如下规定:一、广播及音像制品管理1、在校内临时和永久安装音响、广播、宣传等设施,须由负责宣传设施的部门先与宣传统战部沟通、协商,经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再安装。2、严禁传播、复制和贩卖反动、淫秽、凶杀类音像制品。3、未经允许校内不得举办以赢利为目的的播放音像制品活动。不准向校外售票和张贴广告。4、未经批准不得使用广播、电视等设备,不得占用教学时间举办音像制品的播放活动。5、凡违反上述规定将逐级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二、宣传橱窗、阅报栏、黑板报管理1、校内宣传橱窗、阅报栏、黑板报由学校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使用。未经报批,任何单位不得私自修建挪作它用。2、各部门对所分管的宣传栏等设施必须认真管理、发挥作用,并将负责人、宣传内容、宣传周期等项内容报党委宣传统战部备案。3、宣传栏内容,各部门要严格把关,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