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八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公路局2009年工程建设任务,经研究,局纪委、监察室将对局属各项目执行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阳光工程”八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检查时间5月底至6月初二、检查内容(一) “阳光工程”实施情况1、机构组成和工作部署情况各项目执行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及时成立了有关机构,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项目执行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体的“阳光工程”八公开实施办法,并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装订成册。2、“阳光工程”八公开情况3、宣传工作情况各项目执行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开辟了“阳光工程”网页,及时通过公示栏、标语、横幅等方式对“阳光工程”开展情况进行大力宣传,并将宣传图片装订成册。4、信息报送情况各项目执行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按照局“阳光工程”八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1、各项目执行办贯彻落实公路局2009年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情况。2、各项目执行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3、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