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丽江古城是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古城人口和建筑密度高、危旧建筑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居住环境恶化等使古城老化和衰退的问题日趋严重。因此,按着“继承、保护、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编制保护详细规划。规划构思保护和利用相结合,促进丽江古城的可持续发展;坚持整体保护的思想,重点保护和恢复古城传统环境和风貌;将古城建筑分类,提出原样保留、局部改造、加固、拆除、恢复重建等不同措施;既保护历史环境,又维持并发展其社会功能,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在保护路、水桥、民居等古城的主要构成重素及其历史环境的同时,调整古城内不合理的用地,改善居住环境、交通条件,完善基础设施,提高防灾抗灾能力,达到人、自然、城市的和谐统一,保证古城的可持续发展。古城保护规划及保护措施一、“面”的保护1、绝对保护区:是反映古城风貌特色的主要部分,包括狮子山、四方街、木府及新华街、新义街、五一街、七一街、八一街、光义街等主要特色街巷,面积约56.775公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