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中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商服楼A幢13-16层租赁协议(样本)出租方(甲方):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农批管理分公司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租赁物业和用途1.出租物业名称及租赁面积:浙中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商服楼A幢13-16层(含88套房间及一楼配套场地,楼层建筑面积约6012平方米,套房建筑面积约4068.8平方米,配套场地面积约49平方米,以现场实际为准)。若承租人需增加租赁楼层,经双方协商,可参照本协议租金价格,另行签订补充协议。2.双方约定上述物业的用途:仅用于宾馆,不得改作它用;使用期内因市场物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甲方确定需要对本物业的行业和类别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第二条 物业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 2018 年 月 日起至 2032年 月 日止(2018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作为3个月装修期,免收租金),租赁期限为15年;第三条 租金及增幅1.年租金:按照中标价,第一年年租金共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