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耗能设备管理制度1、不得使用不符合能效指标要求或者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特种设备。2、所选用设备在结构、系统设计、材料选用、工艺制定、计量与监控装置配备等方面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节能要求。3、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对影响设备或者系统能效的项目、能效测试报告等进行节能监督检查。4、耗能设备的产品能效测试报告、设备经济运行文件和操作说明等文件应表每台均建立设备档案。5、对主要耗能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不得降低产品及其系统的原有能效指标。6、对主要耗能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向保留改造前及改造后有关节能技术资料并建立档案。7、耗能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含有设计能效指标的设计文件;(二)能效测试报告;(三)设备经济运行文件和操作说明书;(四)日常运行能效记录、能耗状况记录;(五)节能改造技术资料;(六)能效定期检查记录。8、定期对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考核时,将节能管理知识和节能操作技能纳入耗能设备的作业人员考核内容。9、开展节能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节能意识和操作水平,确保设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