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试 行)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人200924号)和市局、区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促进学校的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为核心,以促进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二、基本原则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