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我校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学校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和个性的健康发展,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公民奠定基础。 2、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使学校的校舍、场地、仪器、设备及师资队伍逐步达到规定的办学条件标准。 3、学校必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重视教育科研,深化教育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各年级学生的巩固率必须达100。二、领导班子建设 4、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努力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不断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模范遵守教育法令法规,努力按教育规律办事。 5、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学校应充分发挥工会、少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