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供辅助材料管理办法1、 目的:保证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价格合理并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及工期要求。2、范围:适用于总包方在本工程项目提供的施工用辅助材料、设备的采购。3、职责:3.1总包方负责组织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工作并与建设方共同协商确定供应商;3.2总包方与建设方材料采购部门分别对市场价格进行考察,为最后价格的确定提供依据;3.2建设方成本部负责价格(大宗材料)审核,合理降低建设成本;3.3建设方技术部负责材料的选型;3.4总包方所供材料应在建设方、监理的监督下进行封样,以便作为验收所进货物的验收依据。4、总包方和建设方对供应商共同考察,并确定战略伙伴关系单位;5、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总包方初选供应商不少于三家,建设方和总包方所询价格差距较大时,应说明所选材料的理由;6.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应包括:6.1供应商基本情况: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6.2营业执照、产品标准、经营范围;6.3准用证、检验报告;7、总包方按乙供材料清单及供应商有关资料七天内编制乙供材料采购计划和资金计划报工程部、采购部、成本部、监审中心等领导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