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依法行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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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依法行政手册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二一七年1手册编制单位: 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编制人员: 权 刚 董昌印 任 森孙 婕 傅艳梅 李 忠梁 珺 尚成柱 封 哲贾长正 郑力铭协助单位: 北京中天吉奥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7 月 24 日执行该手册200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一、办理部门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贾汪区山水大道 5 号二、依据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三、工作时限总时限:自受理次日起 4 个工作日内办结。四、申办要件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

2、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用地批准通知书(用地批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补充协议、土地价款缴纳票据等;4、项目备案批复;5、相关税费完税凭证;6、规划红线图、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7、权籍调查表、宗地图;8、其他必要材料。五、办理程序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登簿 5.发证六、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 号、苏价服2016246 号七、收费标准:住宅类每件 80 元、非住宅类每件 550 元八、咨询电话:0516-68386171、683861093002 个人(单位)初始登记一

3、、办理部门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贾汪区山水大道 5 号二、依据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三、工作时限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4 个工作日内办结。四、申办要件(一)个人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5、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6、其他必要材料。注: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的需提供施工许可和竣工备案证明。(二)单位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属证书(原国有

4、土地使用权证);3、发改委立项或备案;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定点图);5、施工许可证;6、竣工验收材料(包括建设项目用地验收);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8、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9、其他必要材料。4五、办理程序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登簿 5.发证六、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 号、苏价服2016246 号七、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类每件 80 元、非住宅类每件 550 元八、咨询电话:0516-68386171、683861095

5、003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初次登记一、办理部门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贾汪区山水大道 5 号二、依据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三、工作时限(一)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四、申办要件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3、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4、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5、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6、其他必要材料。注: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以上或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的需提供施工许可和竣 工备案证明。五、办理程序1.申请 2

6、.受理 3.审核 4.公告 5.登簿 6.发证六、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 号、苏价服2016246 号七、收费标准:工本费:10 元/本八、咨询电话:0516-68386171、683861096004 商品房转移登记(购买开发企业不动产)一、办理部门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贾汪区山水大道 5 号二、依据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三、工作时限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4 个工作日内办结。四、申办要件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不动产权初始登记证明(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和土地分割登记单);3、商品房买卖合同;4、竣工备案证明书

7、;5、契税完税证明;6、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9、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0、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理程序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登簿 5.发证六、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 号、苏价服2016246 号、苏财综201741 号七、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每件 80 元非住宅每件 550 元;配图费:每件 20 元八、咨询电话:0516-68386171、683861097005 商品房预告、预告抵押登记一、办理部门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

8、中心贾汪区山水大道 5 号二、依据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三、工作时限总时限:立等可取。四、申办要件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备案证明;3、商品房买卖合同;4、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5、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等资料;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7、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理程序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登簿 5.发证六、咨询电话:0516-68386171、683861098006 商品房转移含预告

9、登记一、办理部门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贾汪区山水大道 5 号二、依据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三、工作时限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4 个工作日内办结。四、申办要件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不动产权初始登记证明(房屋初始登记证明和土地分割登记单);3、预告登记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贷款银行处领取);4、备案证明书;5、商品房买卖合同;6、契税完税证明;7、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8、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0、;9、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理程序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登簿 5.发证六、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 号、苏价服2016246 号、苏财综201741 号七、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每件登记费 80 元,配图费每件 20 元,抵押登记费每件 80 元非住宅每件登记费 550 元,配图费每件 20 元,非住宅抵押登记费每件 550 元八、咨询电话:0516-68386171、683861099007 单位房屋买卖登记一、办理部门贾汪区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贾汪区山水大道 5 号二、依据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3、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三、

11、工作时限总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4 个工作日内办结。四、申办要件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存量房买卖合同;4、同意售房批文(国资委、主管单位、职代会决议、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5、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相关税费票据;7、其他必要材料。 五、办理程序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登簿 5.发证六、收费依据:发改价格规20162559 号、苏价服2016246 号、苏财综201741 号七、收费标准:登记费:住宅每件登记费每件 80 元,配图费每件 20 元非住宅每件登记费每件 550 元,配图费每件 20 元八、咨询电话:0516-68386171、6838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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