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报关企业注册登记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三、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 年 1 月22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87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 2000 年 7 月 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 2013 年 6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根据 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
2、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改)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2014 年 3 月 13 日海关总署令第 221 号发布,自 2014年 3 月 13 日起施行)为实施依据。四、申请条件:(一)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二)法定代表人无走私记录;(三)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四)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五)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五、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一)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二) 报 关 单 位 情 况 登 记 表 ;(三)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复 印 件 以 及
3、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书 副 本 复 印 件 (若提交 载有 18 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不提交企 业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书 副 本 复 印 件 );(四)报 关 服 务 营 业 场 所 所 有 权 证 明 或 者 使 用 权 证 明 ;(五 )其 他 与 申 请 注 册 登 记 许 可 相 关 的 材 料 。以 上 提 交 复 印 件 的 ,应 当 同 时 向 海 关 交 验 原 件 。六、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海关递交材料。海关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单或不予受理决定书;(二)所 在 地 海 关 受 理 申 请 后 ,应 当 根 据 法 定 条 件 和 程 序 进
4、行 全 面 审 查 ,直 属 海 关 未 授 权 隶 属 海 关 办 理 注 册 登 记 许 可 的 ,隶 属 海 关 应 当 自 受 理 之 日 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审 核 完 毕 ,提 出 审核 意 见 ,将 企 业 申 请 材 料 同 审 核 意 见 报 直 属 海 关 审 核 ;(三)直 属 海 关 未 授 权 隶 属 海 关 办 理 注 册 登 记 许 可 的 ,应 当自 收 到 所 在 地 海 关 报 送 的 审 查 意 见 之 日 起 20 个 工 作 日 内 作 出决 定 ;直 属 海 关 授 权 隶 属 海 关 办 理 注 册 登 记 许 可 的 ,隶 属 海 关应
5、 当 自 受 理 或 者 收 到 所 在 地 海 关 报 送 的 审 查 意 见 之 日 起 20 个工 作 日 内 作 出 决 定 ;(四)向申请人送达作 出 准 予 注 册 登 记 许 可 的 书 面 决 定 ,同 时 核 发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报 关 单 位 注 册 登 记 证 书 。七、办理时限:(一 )直 属 海 关 审 批 的 ,自 出 具 受 理 单 起 40 个 工 作 日 ;(二 )授 权 隶 属 海 关 审 批 的 ,自 出 具 受 理 单 起 20 个 工 作日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九、审批决定证件(法律文书):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6、报关 单 位 注 册 登 记 证 书 十、受理机构:各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十一、决定机构:各直属海关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十二、咨询渠道:详见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十三、办公地址:详见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十四、办公时间:详见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十五、联系电话:详见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附件: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样式、填写示范、错误示例。2.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样式、填写说明、填写示范和错误示例。附件 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海关:本申请人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
7、所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条件,并备齐申请材料,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现向你关提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请予以受理。联系人: 联系电话:申请人签印年 月 日填写示范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北京海关:本申请人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所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条件,并备齐申请材料,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现向你关提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请予以受理。联系人:张三丰 联系电话:65198888申请人签印2015 年 3 月 8 日错误示例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北京海关:本申请人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所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条件,并
8、备齐申请材料,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现向你关提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请予以受理。联系人:张三丰 联系电话:65198888申请人签印 张三丰(正确填写方式:加盖公司公章)2015 年 3 月 8 日附件 2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海关注册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海关中文名称工商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工商登记日期 进出口企业代码行政区划 经济区划 经济类型经营类别 组织机构类型 行业种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号码海关业务联系人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上级单位名称 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与上级单位关系序号 出资者名称 出资国别
9、 出资金额(万) 出资金额币制123本单位承诺,我单位对向海关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本表所填报的注册登记信息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单位公章)年 月 日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所属报关人员)所属报关单位海关注册编码序号 姓名 身份证件类 身份证件号码 业务种类型1 备案 变更 注销2 备案 变更 注销3 备案 变更 注销4 备案 变更 注销5 备案 变更 注销我单位承诺对本表所填报备案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所属报关人员的报关行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单位公章)年 月 日报关单位情况登记登记表填表说明1、 海关注册编码:企业初次到海关申请注册登记时,不填。申请其他企业管理业务时,必须填写“
10、海关注册编码” 。2、 组织机构代码:填写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编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保税仓库可以不填。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自然人、临时组织机构在申请临时注册登记时可以不填。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必须填写“组织机构代码”。3、 注册海关:企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时,填写工商注册所在地海关名称。办理其他业务,不填。4、 中文名称: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或“企业名称” ,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机构名称” 。5、 工商注册地址: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企业住所” ,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地址。6、 邮政编码:填写工商注册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11、。7、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 。其他组织机构可不填。8、 工商登记日期: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 ,其他组织机构可不填。9、 进出口企业代码: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写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进出口企业代码” 。10、 行政区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2260-2007)填写6 位地区代码及对应的行政区划名称。11、 经济区划:根据企业或组织机构所在地,在以下选项中选择填写:编号 经济区划名称01 经济特区02 经济技术开发区03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04 保税区05 出口加工区06 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07 保税物流园区09 一般经济区域12、 经济类型:根据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GB/T 12402-2000)填写 3 位经济类型分类代码及对应的名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有对应的项目)分支机构应与其上级单位经济类型一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非企业组织机构、临时组织机构填“其他” 。13、 经营类别:根据企业在海关注册的类型,在以下选项中选择填写:编号 经营类别名称1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2 报关企业3 报关企业分支机构4 特殊监管区“双重身份”企业5 临时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