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爱卫会2010年提出“全面启动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的要求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969号)精神,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函201022号),切实改善城郊结合部和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开展乡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改善城郊结合部和乡村环境卫生面貌为切入点,按照“区级统筹、乡(街)村落实、群众参与”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塑造村容整洁、秩序井然、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面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四边三大”活动(对乡村屋边、路边、水边、田边的裸露垃圾进行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有效遏制农村庭院、村庄、公路沿线的“脏乱差”现象,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宜居环境,不断完善农村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