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集镇卫生院村医培训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镇乡村医生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特制定我镇乡村医生培训管理方案如下:一、培训目标提高乡村医生的整体素质,使乡村医生每月进行一次培训,通过培训,强化乡村医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二、培训对象和内容。1、培训对象。全镇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经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后在村卫生所执业的乡村医生。2、培训内容。由省卫生厅组织编印的乡村医生规范培训教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法律法规等。三:培训管理1.由卫生院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的医师担任培训教师。 2.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乡村医生必须按时参加每月一次(不少于4小时)的综合培训,不迟到、早退,有事请假并及时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