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公室管理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机关管理,使党政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政府机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学习组织制度第一条 机关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时事政治以及经济、法律、科技等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第二条 坚持星期五学习制度,每星期五下午由政府机关集中组织学习或各办公室自行组织学习,集中学习由机关党支部组织,党政综合办公室通知,每月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2天。县委中心组组织的理论学习,参加人员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办公室主任。凡未经请假不参加学习的,年终考核时每缺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 第三条 干部职工在学习中要认真做好笔记并做到每季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章,每季度由组织办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凡每次集中学习未做笔记的每缺一次扣1分,每缺一篇心得体会的扣2分。每名干部要结合自身业务每年至少有1篇理论学习文章或调研材料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 二、出勤管理制度 第四条 凡机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