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纪检工作法规制度调研报告 根据省、市纪委工作安排,为了深度贯彻落实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XX乡开展了乡镇纪检工作法规制度课题的调研,现将有关情况小结如下:一、涉及各监督主体的法规制度(1)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不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而对村“两委会”和村干部进行监督,带有群众自治性的组织。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其主要职责:1、对村务管理工作及村民自治章程、村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实行监督;2、对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3、监督检查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对村务、财务公开清单进行审核。对村级财务实行重点监督,督促村委会以明细方式进行财务公开;4、监督检查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参与和监督村集体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及验收,集体土地出让、转让及使用,村集体资源、资产处置等工作;5、积极听取和收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两委会转达,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6、支持村两委会的正确决策,配合村两委会向村民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