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1、乡(镇)长为本辖区防汛第一行政责任人,负责做好有关防汛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全面安排部署本辖区内防汛抗旱各项组织工作,增强乡(镇)、村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患意识。 2、组织乡镇技术人员制订水库度汛方案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3、加快乡镇防办能力建设,准备防汛物资,成立应急抢险队伍,确保防汛工作正常开展。 4、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及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减轻水旱灾害对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5、水旱灾害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各方面力量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6、重大情况须及时向上级报告。防汛办主要职责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的命令、指示。2、制定本级防洪工程度汛方案和防洪应急抢险预案。3、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防汛指挥部报告本地区防汛工作情况。4、督促、检查防汛准备工作。5、筹集、储备和管理防汛物资与资金。6、发布洪水预报、警报和防汛信息,下达和执行防汛调度命令。7、组织防汛抢险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