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物流中心A型行政审批服务.DOC

上传人:国*** 文档编号:626336 上传时间:2018-10-24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保税物流中心A型行政审批服务.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保税物流中心A型行政审批服务.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保税物流中心A型行政审批服务.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保税物流中心A型行政审批服务.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保税物流中心A型行政审批服务.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保税物流中心(A 型)行政审 批服务指南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保税物流中心(A 型)设立审批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三、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87 年 1 月 22 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87 年 7月 1 日起施行,根据 2000 年 7 月 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 2013 年 6 月 29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根据 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2、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改)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 型)的暂行管理办法(2005 年 6 月 23 日海关总署令第 129 号发布,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海关总署令第 227 号修改)为实施依据。四、申请条件:(一)设立物流中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划建设要求;2、公用型物流中心的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 20000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 5000 平方米;3、自用型物流中心的仓储面积(含堆场),东部地区不低于 4000 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 2000 平方米;4、建立符合海关

3、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海关在统一平台上与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5、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管、办公设施;6、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二)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和履行其他法律义务的能力;3、具有专门存储货物的营业场所,拥有营业场所的土地使用权。租赁他人土地、场所经营的,租期不得少于 3

4、年;4、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经营许可批件;5、经营自用型物流中心的企业,年进出口金额(含深加工结转)东部地区不低于 2 亿美元,中西部地区不低于 5000万美元;6、具有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管理制度和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会计制度。五、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一)申请书;(二)市级(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意见书(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企业章程复印件;(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六)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七)开户银行证明复印件;(八)物流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九)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及地理位置图、平面规划图;(十)报关单位报关注册登记证

5、书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印章。六、办理流程:(一)物流中心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 。1、设立物流中心的申请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2、企业自海关总署出具批准其筹建物流中心文件之日起 1 年内向直属海关申请验收,由直属海关会同省级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 型)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验收;3、物流中心验收合格后,由海关总署向企业核发保税物流中心(A 型)验收合格证书和保税物流中心(A 型)注册登记证书,颁发保税物流中心(A 型)标牌;4、获准设立物流中心的企业确有正当理由未按时申请验收的,经直属海关同意可以延期验收,但延期不得超过 6个月。如

6、果有特殊情况需要二次延期的,报海关总署批准。获准设立物流中心的企业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视同其撤回设立物流中心的申请。(二)物流中心的变更 。物流中心需变更经营单位名称、地址、仓储面积等事项的,企业申请并由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审批。其它变更事项报直属海关备案。(三)物流中心的延续 。1、保税物流中心(A 型)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 2 年;2、物流中心经营企业申请延期的,应当在保税物流中心(A 型)注册登记证书 每次有效期满 30 日前向直属海关办理延期审查申请手续,并提交以下加盖企业印章的材料:(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复印件;(2)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正

7、本;(3)企业进出口业务情况报告书;(4)海关要求的其他说明材料。3、直属海关对审查合格的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准予延期2 年,并上报海关总署换发保税物流中心(A 型)注册登记证书。(四)物流中心的注销 。1、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因故终止业务的,由物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总署审批后,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保税物流中心(A 型)验收合格 证书和保税物流中心(A 型)注册登记证书;2、物流中心经营企业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未开展业务的,视同物流中心经营企业撤回物流中心设立申请。由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办理注销手续,并收回保税物流中心(A型)验收合格证书和保税物流中心(A 型)注册登记证书。七、办理时限:直属海

8、关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海关总署接到材料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八、收费标准:不收费。九、审批决定证件(法律文书):(一)保税物流中心(A 型)注册登记证书;(二)保税物流中心(A 型)验收合格证书。 十、受理机构:各直属海关。十一、决定机构:海关总署。十二、咨询渠道:详见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十三、办公地址:详见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十四、办公时间:详见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十五、联系电话:详见各直属海关网站或拨打海关“12360”热线。附件 1:保税物流中心( A 型)申请书海关:我

9、单位拟设立 保税物流中心(A 型),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 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接受海关监管,承担保税物流中心(A 型)的法定义务,按照 规定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请予审查批准。附:保税物流中心(A 型)申请事项表申请单位(印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保税物流中心(A 型)申请书 填制说明空格内依次填写:(1)直属海关名称;(2)拟申请设立的保税物流中心(A 型)的名称;(3)申请单位(印章):加盖保税物流中心(A 型)申请单位的行政印章;(4)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保税物流中心(A 型)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5)年月日

10、:填写正式递交保税物流中心(A 型)申请书的具体日期。填写示范保税物流中心( A 型)申请书青岛 海关:我单位拟设立 青岛 保税物流中心(A 型),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 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接受海关监管,承担保税物流中心(A 型)的法定义务,按照规 定向海关办理相关手续,请予审查批准。附:保税物流中心(A 型)申请事项表申请单位(印章):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李 2015 年 5 月 18 日附表保税物流中心( A 型)申请事项表物流中心名称地 址仓储面积/容积物流中心类型堆场面积/容积物流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主管业务员 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注册号税务登记证编号开户银行及帐号申请建立保税物流中心事由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