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香水岸小区广告招商代理合同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为共同做好书香水岸小区的广告招商引资工作,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商引资各项事宜。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委托代理合同。第一条、委托事务 乙方以甲方委托对外推介书香水岸小区广告招商工作,并进行独立招商活动。第二条、(一)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广告位的位子:C区电梯轿厢内外、小区内外围栏、小区临时摊位、小区一楼大厅地面保护广告、路锥、业主手册、手提袋、等小区所有广告。(二)租赁期限: 至分批上房即日起小区内外围栏广告期限不低于 天,其他广告不低于 天,合同满期后,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3) 小区内围栏广告位乙方按甲方指定地点自行制作围栏钢架。甲方负责整个小区严格管理上房后禁止小区乱进乱出,甲方负责整个小区广告保护及管理(避免轿厢乱贴乱画广告破坏,禁止小区内除乙方外其他人在小区内摆放广告)。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