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常见风险防范实务培训第一部分:合同的订立一、合同的形式1、建议书面形式,且要打印版。而不要用手写填加,特别是数量和金额。不要再数字处留有空格。2、 采用传真和数字电文的形式的,应当事后补上签字盖章的合同正本。3、订购单形式的合同,一定要载明当事人信息、标的物信息、数量、质量、价款及付款时间、交货等主要条款,且需双方签字盖章来确认。 4、预约合同: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解释第2条)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控 (一)核对主体身份,调查其履约能力、权限。核实内容:企业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在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状况、签约人权限等信息。主要途径包括:营业执照,注意年检信息。查询企业/个体工商户基本登记信息。实地考察对方的经营状况。查询有无被执行情况。(最高院网站)(二)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