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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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全区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部等 15 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产业201730 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4 号)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区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淘汰落后产能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法规标准,强化监管执法,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指导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护各项措施,

2、提升水泥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推动水泥行业落后产能关停退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维护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职业病防治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治理范围全区所有水泥企业(包括具有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生产水泥熟料企业及水泥粉磨站等) 。三、目标要求- 2 -突出对包装和装车环节的治理改造。经过治理后,所有水泥企业应满足下列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要求:(一)包装机周围必须安装围档,其底部、接包机、正包机、清包机、装车机、输送皮带转接处必须设置密闭除尘装置。(二)包装和装车岗位水泥粉尘浓度不得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1-2007)规定(时间加权

3、平均浓度总尘限值 4mg/m3、呼尘限值 1.5mg/m3)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企业,必须在 2018 年 5 月 30日前按照以上的目标要求整改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必须在 2018 年 11 月 30 日前整改到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企业,必须在 2019 年 5 月 30 日前整改到位。四、组织领导自治区安监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执法专项行动工作。组 长 : 操 莹 自治区安监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成 员: 梁元超 自治区安监局职业健康监管处处长鄢志峰 自治区安监局监管二处处长李友芳 自治区安监局法规科技处处长谢家旺 自治区安监局执法监察处正处级调研员领导小组下设

4、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职业健康监管处,具体负责执法行动相关工作。- 3 -五、实施步骤从 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12 月,利用两年半时间在全区开展水泥企业(包括具有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生产水泥熟料企业及水泥粉磨站等)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 年 5月-9 月) 。1.制定方案(2017 年 5 月-6 月底前) 。各级安监部门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部署要求,综合考虑辖区水泥企业职业病防治的实际情况,明确治理的任务,细化治理工作方案,确定治理的时间节点,落实治理工作责任,确保

5、治理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2.动员宣传(2017 年 7 月-8 月底前) 。各市安监局要将此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及时以各种有效形式传达(送达)各县(市、区)安监局和辖区的水泥企业,确保每个企业明确政府治理的重点、要求、时限和治理的决心,增强企业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和紧迫感。指导企业掌握治理的工作方法,督促企业拿出治理方案和治理措施。企业的治理方案要加盖企业公章并于 2017 年 8 月底前报送辖区安监部门。3.排查摸底(2017 年 9 月) 。要加强与工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水泥企业排查摸底工作,详细掌握本地区水泥企业的名称、地址、数量、

6、生产规模、工艺技术、从业人数(含劳务派遣工) 、- 4 -接触粉尘的劳动者人数,以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定期检测、培训情况、职业健康检查、包装和装车环节的防护设施等情况的底数,拿出核查的企业名单,对辖区内水泥企业进行分类,建立健全执法专项行动基础档案台帐资料。(二)企业自查阶段(2017 年 10月-12 月) 。各水泥企业要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组织或聘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对照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T16911) 、 水泥包装袋(GB9774) 和袋装水泥装车机(JC/T2048) 的要求,认真参照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必须包括水泥包装和装车岗位

7、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资金投入等,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企业公章并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前报送辖区安监部门。(三)整改治理阶段(2018 年 1月-12 月) 。各企业要按照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治理,按要求配备粉尘收集处理装置,通过对治理前后工作场所的粉尘浓度进行采样检测,检验治理效果。企业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按法定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按照评价报告要求落实各项整改。鼓励企业推进智能化生产,在搬运、码垛等重复操作工段推广“机器代人” 。提前完成整改治理的企业,可以主动向安全监管部门申请核查。在企业整改治理期间,市、县安监部门

8、要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抽查比例不少- 5 -于辖区内水泥企业总数的 60%,督促指导各企业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四)核查验收阶段(2019 年 1月-12 月) 。市、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照目标要求完成对所有水泥企业整改治理情况的核查工作。对于到期未整改的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条件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自治区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在整改治理阶段和组织核查阶段组织督查检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2013 年 11 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水泥企业粉尘危害集中治理,我区的水泥企业综合防尘工程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

9、整体上看,水泥企业粉尘防治工作仍有较大差距。一是工作场所粉尘浓度普遍超过国家标准。二是大多数水泥制造企业包装、装车工艺设备落后,除尘系统设计不合理,防尘效果差。三是个体防尘用品的投入不足,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规范。四是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劳动者普遍没有接受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防治意识薄弱。各级安全监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充分利用淘汰落后产能有利契机,认真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明确牵头科(股)室、工作责任和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安排,积极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关闭一批工艺技术落后、- 6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水泥企业,保护从业人员的

10、职业安全健康权益。确保执法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二)认真摸底,强化协作。各级安全监部门要认真摸清辖区水泥企业的工艺技术、企业规模、危害程度和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等因素和综合防尘工程治理的情况。一是摸清包装岗位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满足要求。二是摸清包装岗位粉尘浓度是否超标。三是摸清装车岗位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满足要求。四是装车岗位粉尘浓度是否超标。建立健全执法专项行动基础档案台帐资料。及时将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当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争取形成多部门监管协作机制。(三)严格执法,加强督导。各级安监部门要按照监管执法一体化的有关要求,把职业健康纳入对水泥企业安全生产

11、检查的重要项目内容,切实抓好执法专项行动抽查核查工作,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企业,要公开曝光,并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同时依法严处;上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帮助,及时解决专项执法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动不力的地区,要通报批评;各地专项执法行动情况将纳入年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强化舆论监督,推动水泥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粉尘防治水平。(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市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组- 7 -织领导,认真核实和汇总有关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按时间要求及时向自治区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1.2016 年 7 月

12、30 日前报送本地区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2017 年 7 月 31 日前报送水泥企业职业健康基本情况调查表 (见附件 1) ;3.2017 年 12 月 10 日前报送辖区内水泥企业现状汇总表(见附件 2) ;4.2018 年 6 月 15 日、2018 年 12 月 15 日、2019 年 6 月15 日、2019 年 12 月 15 日四个时间段分别报送抽查核查满足要求企业汇总表 (见附件 3);5.2019 年 1 月底和 2020 年 1 月底前分别报送水泥企业抽查核查情况汇总表 (见附件 4) 。自治区安监局将根据督查和信息报送情况,定期通报全区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联 系 人

13、 及 电 话 : 自 治 区 安 监 局 职 业健 康 监 管 处 徐 志 取 ,0771-5659132( 带 传 真 ) ; 电 子 邮 箱gxajzyjk163 com。附件:1.水泥企业职业健康基本情况调查表2.水泥企业现状汇总表3.抽查核查满足要求企业汇总表4.水泥企业抽查核查情况汇总表- 8 -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9附件 1水泥企业职业健康基本情况调查表填报单位(盖章): 市安监局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区县企业类型 1目前生产状态2从业总人数(人)接触粉尘劳动者人数(人)其中,外包工人数(人)是否开展职业病危

14、害申报是否为接尘劳动者配备合格防尘口罩2016年以来是否开展定期检测是否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2016年以来是否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是否参加过职业卫生培训是否开展接触粉尘劳动者培训填A,B,C,D汇总情况本辖区共有 家水泥企业,其中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 家,生产水泥熟料企业 家,水泥粉磨站 家,其他 家。正常生产 家,停产 家。开展申报企业 家,开展定期检测 家,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家,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培训 家,开展现状评价 家。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说明:1.企业类型为 A.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B 生产水泥熟料企业,C 水泥粉磨站,D 其他(注:

15、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指包括原料处理、生料粉磨、熟料煅烧、水泥粉磨、水泥均化及配制、水泥包装及散装生产工序的企业;生产水泥熟料企业指包括原料处理、生料粉磨、熟料煅烧、生产工序的企业;水泥粉磨站指包括水泥粉磨、水泥均化及配制、水泥包装及散装生产工序的企业;其他指包括水泥均化及配制、水泥包装及散装生产工序的水泥配制企业等)。2.目前状态为正常生产和停产。3.该表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报送。10附件2水泥企业现状汇总表填报单位(盖章): 市安监局 序 号 企业名称 地址 水泥产能(万吨)标准化等级 1包装岗位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满足要求 2包装岗位粉尘浓度是否超标 3装车岗位职业病防护设

16、施是否满足要求 2装车岗位粉尘浓度是否超标3备注 4汇总情况 辖区内共有水泥企业 家,其中粉磨站 家。2019 年年底前,需要整改完成水泥企业 家,其中粉磨站 家。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说明:1.“标准化等级”根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填写“一” “二”“三”或“未达标”。 2.“满足要求”指满足本文件中的目标要求。3.“粉尘浓度”是否超标根据企业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职业病危害定期检测报告结果填写(以最新报告填写)。所涉及岗位存在一处超标的就视为该岗位超标;2016 年以来至今未进行定期检测的一律视为超标。若超标请在对应空格中填写“超标”,若不超标则填写“不超标”。 4.若企业为粉磨站,请在“备注”栏中注明“粉磨站”。 5.此表应于 2017 年 12 月 10 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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