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现实生活中的个人在面临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处理原则和方法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这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和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反映了我们党对现阶段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应正确把握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内涵,采取有效措施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好,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医疗卫生、教育、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这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而且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深刻认识这个重点,牢牢把握这个重点,扎实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助于加快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