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川人社发20116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819 号)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设置和人员聘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鼓励创新、面向一线的原则。第三条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是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在国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指导下,实行总量控制、条件控制和过程控制相结合的实名制管理。岗位总量按上年末全省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总数的 10%确定。岗位聘用按申报、核准、聘用的统一程序和规定进行。第四条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目标、符合条件的人数以及人选的专业技术水平, 具体核准到有关事业单位和人员。第五条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聘用期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核准后,相应核减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及以下高级岗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