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及建议 【摘要】 事业单位是以政府职能、公益服务为主要宗旨的一些公益性单位、非公益性职能部门等。它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宗旨是为社会服务。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物质基础,是履行其职能职责的重要保障。管理好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使其满足社会服务需要,更好发挥政府职能,是事业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但目前很多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重配置、轻管理,不利于提高国有资金利用率和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性,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随着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进一步健全,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也待进一步加强,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当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出一些自己的浅议。 【关键词】 事业单位 固定资产管理 建议 一、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68号令)第七章第四十条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