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应对货物运输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及意外情况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精神,结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一、交通事故应急报案程序:1、事故驾驶员应急报案: 1.1交警事故电话:当地区号+122;1.2消防报警电话:当地区号+119;1.3人身救援电话:当地区号+120;1.4通知公司安全设备部:电话。2、公司安全设备部:1.1接案后立即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应急处理;1.2立即报告当地交警、路政、安监、消防等部门及公司安全设备部、车队,报告事故时间、地点、伤亡人数、概况等;1.3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安排事故处理,再逐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4报告保险公司-出险或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出险。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1、驾驶员留守保护现场;设立相应的安全警戒标志;如能使用车辆灯光时,还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疏散其它无关人员接近事故现场;严禁事故现场及周围出现火种、使用明火;积极配合交警、路政、消防等部门工作人员的现场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