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池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使公司生产废水、事故及消防废水得到有效接纳、处置,避免各类水污染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事故应急池及雨水监控池的管理。3 职责3.1 HSE部职责3.1.1 负责制定公司级水污染防治相关规章制度。3.1.2 负责监督检查事故池、雨水监控池和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运行记录。3.1.3 负责组织公司级水污染事故应急演练。3.1.4负责协调政府环保部门对事故池的监管。3.2各生产部门职责3.2.1负责所辖区域内各储罐,储槽、污水池等设施的日常管理与检查;负责所辖装置废水排放及生产运行中有关问题的处理。3.2.2 负责生产异常排污、超标排放及事故排污时及时通知公司生产管理部、公用部、HSE部等部门,通知其做好异常排污的接纳、处理工作。3.2.3 负责跑、冒、滴、漏、串污染事故及异常排污、污染物超标排放原因的排查、处理。3.3 检验中心(环境监测站)职责3.3.1 负责公司日常环境监测、应急监测计划的制定。3.3.2 按照日常环境监测、应急监测计划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