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学事故灾难事件应急预案1 总 则1.1 编制目的迅速、有序、高效地处理学校发生的事故灾难事件,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把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任务圆满完成。1.2 编制依据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相关文件及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 事故分级事故灾难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三级: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1、特别重大事故灾难事件。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事件。2、重大事故灾难事件。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难事件。3、较大事故灾难事件。学校师生员工和财产遭较大损害,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难事件。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学校管辖范围内突然发生的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校园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