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现场存在的不安全行为,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人身健康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依据最新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整改。3. 内容和要求3.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服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或者物的危险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3.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刻整改排查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才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导致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3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的要求:第一: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专业排查和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能及时发现,不留死角。第二:隐患治理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