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致因理论案例分析一、“428”胶济铁路特别重大交通事故1 事故概况2008年4月28日,百年胶济铁路发生一场悲剧:当日凌晨4时41分,北京至青岛的T195次下行到胶济线周村至王村区间时,客车尾部第9节至第17节车厢脱轨,与上行的烟台至徐州的5034次旅客列车相撞,致使机车和五节车厢脱轨,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这场灾难已夺去72人的生命。另外还有416人受伤。2 事故发生经过4月28日事故发生之日,恰恰为胶济铁路线因施工调整列车运行图的第一天。4月23日,济南局印发154号文件关于实行胶济线施工调整列车运行图的通知,定于4天后的4月28日0时开始执行。这份文件要求事故发生地段限速80公里/小时。不过,济南局如此重要的文件,只是在局网上发布,对外局及相关单位以普通信件的方式传递,而且把北京机务段作为了抄送单位。按惯例,北京局应作为受文单位,此类公文应由受文单位逐级传达至运输处、调度所,再传达到各相关的机务段、车辆段。然而,在154号文下发三天之后,即4月26日,济南局却又发布4158号调度命令,要求取消多处限速,其中正包括王村至周村东间便线(事故发生地)的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