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厦门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4-2020 年)2014 年 12 月I目 录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来源分析 .1(一) 环境空气质量 .1(二) 大气污染物排放 .3(三) 区域大气污染输送 .5(四) 颗粒物来源解析 .6二、大气污染防治进展与存在问题 .6(一) 大气污染防治取得进展 .6(二) 大气污染防治存在问题 .9三、大气污染物排放预测与环境压力分析 .10四、总体思路 .11(一) 指导思想 .11(二) 基本原则 .12(三) 规划目标 .12五、主要任务 .12(一) 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环境容量 .13(二) 工业大气污染防治 .14(三) 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2
2、0(四) 扬尘大气污染防治 .23(五) 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 .25(六) 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 .25II(七) 集中处理设施废气治理 .26(八) 大气环境保护能力建设 .26六、重点工程 .30七、保障措施 .30(一) 加强组织领导 .30(二) 完善法规标准 .31(三) 加大资金投入 .31(四) 强化科技支撑 .32(五) 加强宣传引导 .32附表 .34重点工程项目一览表 .34重点工程项目一览表(续 1).36重点工程项目一览表(续 2).381厦门市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4-2020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环保部关于实施 (GB3095-201
3、2)的通知(环发201211 号)、 关于印发 的通知 (环办 201282 号)、福建省 环保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环保防201253 号)和国家 环保部下达的厦门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现场复核初步整改计划(2012 年)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改善厦门市环境空气质量,尽快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特制定本规划。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污染来源分析(一) 环境空气质量2013 年厦门市区二氧化硫(SO 2)、二氧化氮(NO 2)、可吸入颗粒物(PM 10)、细颗粒物(PM 2.5)年平均浓度值分别为0.020 毫克/立方米、 0.044 毫克/ 立方米、 0.062 毫克/ 立方米、0.036 毫克/
4、立方米。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SO 2 和 PM10浓度低于二级标准,达标;NO 2、PM2.5浓度高于二级标准,不达标。全年 NO2、PM2.5 超过标准的天数分别为 9 天、11 天。与前 3 年相比,SO 2浓度保持较低水平,且略呈下降趋势;PM 10浓度较 2012 年略有上升,但仍低于22010 和 2011 年污染水平;NO 2浓度较前 3 年略有下降,上升趋势有所遏制,但由于 NO2 年均浓度二级标准由原来的 0.08毫克/立方米收严到 0.04 毫克/ 立方米,新标准下我市 NO2 年均浓度超标。从各监测点位空气质量看,2013 年各点位的 SO2
5、污染水平较低,年均浓度均符合空气质量二级标准。NO 2污染程度以海沧最高(浓度值 0.062 毫克/立方米),其次为湖里与集美,三点 NO2污染值均超 过二级标准要求,与 2012 年相比,海沧 NO2浓度出现一定幅度上升。 PM10污染程度以海沧最高,超过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次为同安与湖里,值得注意的是2013 年鼓浪屿 PM10浓度出现明显上升,海沧与集美同比也有不同程度上升。PM 2.5污染程度以同安、海沧与湖里三个监测点位较高,均超过二级标准。O 3污染程度以海沧最高,其次为鼓浪屿与洪文。按照旧标准空气污染指数(API)评价,2013 年厦门市空气质量优的天数 147 天,优级率为 4
6、0.3%,良的天数 217 天,优良率为 99.7%,轻度污染天气 1 天,比例为 0.3%。同比空气质量优良率基本保持稳定。按照新标准空气质量指数(AQI)进行评价,2013 年厦门市空气质量优的天数为 78 天,优级率为 21.4,比旧标准评价下降了 18.9%;良的天数为 263 天,优良率 93.4%,比旧标准评价下降了 6.3%,轻度污染的天数 24 天,比例为 6.6%,3比旧标准评价上升了 6.3%。在 24 天轻度污染天气中首要污染物为 PM2.5、O3 、NO2 的天数分别为 11 天、7 天、6 天。评价标准改变后,首要污染物已从“以 PM10单一污染” 转变到“以 NO2
7、、颗粒物(PM 10 和 PM2.5)和臭氧多种污染物混合污染”。(二) 大气污染物排放根据厦门市环境统计数据,2013 年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二氧化硫 1.926 万吨、氮氧化物 3.297 万吨、烟(粉)尘 0.5958 万吨。工业和机动车排放是我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主要来源。1.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全市工业废气排放量 1119.99 亿标立方米,主要集中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33.04% ),其次是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5.49%) 。工业废 气排放量在前 5 位的工业企业是: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东亚电力(厦门)有限公司、厦门厦顺铝箔有限公司(板带
8、厂)、祥达光学(厦门)有限公司、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 18772 万吨,占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97.46%,主要集中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49.94%),其次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1.88%)。二氧化硫排放前 5 名的企业为: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明达玻璃(厦门)有限公司、厦门新阳热电有限4公司、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工业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为 1.19 万吨,占氮氧化物总总排放量的 36.06%,主要集中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68.67%),其次是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4.2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1
9、.14%) 。氮氧化物排放前 5 名的企业为: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明达玻璃(厦门)有限公司、厦门新阳热电有限公司。全市工业烟尘排放量为 3986.72 吨,占烟粉尘总排放量的 66.91%,主要集中在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31.62%),其次是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5.99%),农副食品加工业(10.99%)。工 业烟粉尘排放前 5 名的企业为:厦门华夏国际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厦门银鹭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腾龙特种树脂(厦门)有限公司、厦门瑞新热电有限公司、厦门中禾实业有限公司。2.机动车尾气排放2013 年全市载客汽车、载货汽
10、车、摩托车等机动车保有量达 103.54 万辆,烟粉尘排放量 1780 吨,占烟粉尘总排放量的 29.87%;氮氧化物排放量 2.09 万吨,占氮氧化物总排放量的 63.39%;一氧化碳排放量 8.91 万吨,碳氢化合物排放量 1.03 万吨。机动车尾气排放大部分来自于重型载货汽车和大型客车,虽然这两种车型保有量仅占 2.3%和 0.7%,但其5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机动车颗粒物总排放的 58.0%和20.6%,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占机动车氮氧化物总排放的53.0%和 16.4%。机动车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排放主要来自小型客车、摩托车和重型货车。总体上看,重型货车对厦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贡献最大。黄
11、标车排放的污染物明显高于绿标车,以汽油车为例,1 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 14 辆国标准或 28 辆国标准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总和。我市现有注册登记黄标车 3.5 万多辆,由于黄标车领标率约 50%,实际在用黄标车数量达 6 万多辆,约占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的 6%,其氮氧化物排放量约为 1.1 万吨,占全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的 52.3%。3.生活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全市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 486 吨,烟尘排放量 190 吨,氮氧化物排放量 152 吨。各污染物占总排放量的比例较小。(三) 区域大气污染输送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区域内城市连片发展,受大气环流及大气化学的的双重作用,城市
12、间大气污染相互影响明显,相邻城市间污染输送影响极为突出。厦门市地幅小、空气质量受周边区域污染物排放和不利的气象条件影响大。对厦门大气污染物输送路径的研究表明,除夏季 6、7、8 三个月污染物输送来源于厦门西南面和南面外,其他月份的大气污染物输送都来源于厦门北面地区。从空气质量来看,66月、7 月和 8 月空气质量较好,基本都是优,其大气输送路径主要来源于南面和西南面,其他月份空气质量以良为主,污染物输送主要来源于北面的闽北和长三角地区,甚至于华北地区。北方冬季燃煤污染严重,冬季大风干燥的气候又方便将北方大气污染物长距离输送到我市。(四)颗粒物来源解析根据 2013 年冬季厦门市 PM2.5 解
13、析结果,目前厦门大气中的 PM2.5 主要来自交通源,其贡献率达到 46%,其次是工业源和扬尘,贡献率都为 21%,海盐贡献率为 7%,其他未知源贡献率为 5%。与 2005 年的解析结果相比,交通源和扬尘的贡献率明显提高,而工业源贡献率明显降低,表明从 2006年开始的工业污染源控制取得较好的效果,交通污染源的控制将是今后最重要的任务。二、大气污染防治进展与存在问题(一) 大气污染防治取得进展1.切实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积极推进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全市所有火电、热电、非电、自备电厂已全部安装脱硫设施。华夏电力采用海水脱硫,脱硫效率达到 95%以上;腾龙自备电站实现循环流化床炉内脱硫,脱硫效率达到
14、 70%以上;杏林热电采用炉外脱硫。华夏电力已完成脱硝设施改造,脱硝效率达到 80%;东亚电力(燃气电厂)、瑞新热电、腾龙热电、新阳热电、同集热电、杏林热7电已全部实现低氮燃烧。逐步淘汰中小型高污染燃煤锅炉。岛外凡在腾龙树脂、瑞新热电、新阳热电、杏林热电、同集热电等 5 个热电企业服务区范围内的企业停止使用自备燃煤、燃重油锅炉,服务区范围外的现有燃煤、燃重油等高污染锅炉逐步进行改造,推广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的约束、激励、奖惩等各项减排政策,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 验收关,按照主要污染物区域和“点对点” 削减 调剂的要求,落实新、扩、改建设项目新
15、增污染物排放指标来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 100%,严格控制污染新增量。通过环境监察和环境稽查,强化日常、现场监督执法,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对没有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企业进行全市通报,对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的减排企业,进行严厉处罚。2.突出整治机动车排气污染厦门市委、市政府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分别在 2007 年和 2010 年将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尤其是 2012 年 6 月 5 日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以来,通过加强部门协调、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检测监管、开展综合治理、推进公交车辆更新、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等措施,持续推进机动车排气综合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