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物业服务标准内容(一)综合服务1、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等有偿便民服务的,并公示服务项目和服务标准。2、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公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和标准,建立有财务管理公开、监督制度。3、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12小时服务电话,及时处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4、应用专门的物业管理软件、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情况、设备档案和日常办公进行管理。5、按合同适时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6、小区业主支持和配合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对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率达85%以上,及时改进薄弱环节。7、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应全部持有物业管理人员职业上岗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8、全体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志,服务意识高,行为语言规范,服务主动,热情。9、适时对服务人员进行物业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消防培训及其他服务培训。(二)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1、按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