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200924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云基教20092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自2009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学生开始实施。促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有效实施,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实现普通高中培养目标,特制订本办法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依据,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考试制度改革的精神,从我省实际出发,有得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学校全面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二、性质与功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行的终结性学业水平评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全面反映普通高中学生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是颁发普通高中毕业证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反映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校水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