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的合同管理流程,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公司各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的其他公司全体部门及人员。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以公司为一方主体所签订的各种类型的合同、协议,及以公司名义做出的担保、授权、招标、声明、承诺、证明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各类文件。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立项、合同条款拟定、合同谈判、合同审批、签订、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流程的管理。第五条 合同管理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所有合同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确保合同权益依法受到保护。(二)事前签订原则:合同应在业务交易发生前签署,禁止未签署合同即先行交易的行为。(三)利益明晰原则:合同应明确界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杜绝模糊、歧义现象;合同中应明确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付款条款、验收条款、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