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填报表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王直前 责任科室:安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联系电话:0737-7223110 填报日期:2017 年12 月 13 日基本编码实施编码事项名称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主席令第 71 号)第 50 条 、第 51 条、第 52 条;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19 号)规定。行使层级 县级 安化县农业和粮食局权限划分 安化县农业和粮食局行使内容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实施机构 安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受理条件(一)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2、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 200 米; 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4、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5、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6、具有 1 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7、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二)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动物医院),除具备
3、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手术台、X 光机或者 B 超等器械设备; 2、具有 3 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联办机构 无中介服务 无环节顺序 环节名称 办理人员 办理时限 备注首环节 申请 当地乡镇动物 防疫站 1 个工作日第二环节 受理 安化县动物卫 生监督所 1 个工作日第三环节 处理初审 安化县动物卫 生监督所 4 个工作日第四环节 实地审核 安化县动物卫 生监督所 7 个工作日第五环节 审批 安化县农业和 粮食局 2 个工作日办理流程第六环节 发证 安化县农业和 粮食局 1 个工作日流程图数量限制 无结果名称 动物诊疗许可证结果样本暂 无是否收费 是 否收费标
4、准 无收费依据 无服务对象 法人服务主题 准营准办人生事件特定对象分类 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分类 资质申请办件类型 承诺件法定办结时限 25承诺办结时限 16 个工作日通办范围 不可通办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办理深度 一级标准预约办理 否网上支付 否物流快递 否运行系统办理地点 安化县农业和粮食局第二办公区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咨询电话 0737-7223110常见问题 无监督电话 0737-7223305是否已有业务办理系统 是 否 (如有则填写具体系统名称)行政复议及诉讼 申请人对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内依法提出行
5、政复议申请,或者在六个月 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材料 详见附件 1-1附件 1-1申请材料序号业务情形 材料名称材料样本 材料类型电子表单 来源渠道纸质材料份数和规格 填报须知 受理标准是否需电子材料1 通用 申请报告 无 文字材料 无 自备 1 份 审核受理 否1 通用 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有 申请表 有 自备 原件 2 份必须持本单位表格填写真实、齐全、法人签字 否2 通用 工商营业执照 有 证明材料 有 自备 复印件 1 份 审核受理 否3 法人代表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证明材料 无 自备 复印件 1 份 真实、可靠 审核受理 否4 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证明材料 无 自备 复印件 1 份 真实、可靠 审核受理 否5通用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及场地、仓库平面图证明材料 无 自备 复印件 1 份 真实、可靠 审核受理 否6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 证明材料 无 自备 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真实、可靠 审核受理 否7 经营设施、设备明细 证明材料 无 自备 1 份 真实、可靠 审核受理 否8 管理制度文本、经营记录表格(样本) 文字资料 无 自备 1 份 真实、可靠 审核受理 否9 动物病历本、兽医处方笺样式 格式文本 无 自备 各一份 审核受理 否10 执业兽医和服务人员的花名册、健康证明材料、聘用合同证明材料 无 自备 各一份 审核受理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