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干渠大道提升泵房水泵及配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 购 人 : 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 理 机 构 : 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 一 八 年 六 月1目 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2第二章磋商须知 .5一、总则 .5二、磋商文件 .6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 .6四、磋商报价要求 .11五、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和递交 .12六、磋商与评审 .13七、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和原则 .14八、签订合同 .14九、公告、质疑 .15十、适用法律 .16第三章采购需求 .17第四章磋商程序、最后报价及评分标准 .19一、磋商及评审步骤 .19二、评审标准 .21第五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
2、件格式 .24一、商务文件组成 .25二、技术文件组成 .262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东干渠大道提升泵房水泵及配套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一、采购项目名称:东干渠大道提升泵房水泵及配套设备采购。二、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56.73万元。三、采购内容及要求:(1)工程概况:东干渠大道北延新建工程提升泵房为三台 45KW 和一台 4KW 潜水泵;配套设备有回转式格栅机、轴流风机、鸭嘴橡胶止回阀、电动葫芦、超声波液位计等。(2)采购需求: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材料供货、试运行并提供设备售后维
3、修、保养服务及技术服务等。(3)工期:30 日历天。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支机构盖章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1)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各供应商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谈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4、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3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1、下载方法:本项目不设置报名环节。供应商登录枝江金润源集团公司官网(http:/ 元)。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账户(账户名: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湖北银行枝江支行,账号:112600120100010654),否则无效。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供磋商保证金到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账户的进账凭证,否则为无效投标。六、磋商须知1、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8 年 7
5、月 3 日 9 时 30 分之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加盖公章后密封以纸质版形式报送至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1 室,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2、本项目将于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1 室进行磋商采购,供应商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原件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参加磋商。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磋商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磋商投标人将作废标处
6、理,投标费用由磋商投标人自己负责。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联系人:徐长虹联系电话:18972551133 地 址:枝江市团结路 18 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曼联系电话:15271461888地 址:枝江市友谊大道 186 号注: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枝江金润源集团公司官网(http:/ 期:2018 年 6 月 15 日5第二章 磋商须知一、总 则1.采购方式及定义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采购人指本项目的需求方: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指负责
7、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监管部门是指: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2.合格的供应商2.1 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规定。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本次竞争性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 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磋商供应商本次报价必须包含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费 4000 元整(不在报价中单列),以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8、。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6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竞争性磋商须知(3)采购要求(4)磋商程序、最后报价及评分标准(5)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7.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问,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
9、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并在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向所有供应商公布。不足 5 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2 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人自行承担。 7.3 当磋商文件、修改通知、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8.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8.1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78.2 供应
10、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8.3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8.5 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8.6 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
11、行承担。9.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分为“商务文件”、“价格文件”和“技术文件”三个部分组成。 9.1 商务文件 1)商务文件目录2)谈判响应函(附件一);3)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谈判文件“第一章 谈判邀请函”第四条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所要求证件(加盖公章)。8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各供应商
12、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谈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4)磋商供应商的资格声明(附件五);5)供应商获得的荣誉及证明资料(如有);6)近三年类似项目的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附件六);7)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需要说明的问题;8)谈判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9.2 技术文件1)技术文件目录2)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0.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装订10.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10.2 响应文件应采用 A4 规格纸张进行打印并进行胶装装订,对未经装订的
13、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0.3 响应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磋商保证金11.1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 元)。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必须在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账户(账户名: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开户行:湖北银行枝江支行,账号:112600120100010654),否则无效。投标人须在开标时提供磋商保证金到枝江金润源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账户的进
14、账凭证,否则为无效投标。11.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将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其响应文件无效。11.4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有磋商保证金缴纳成功的回执单。11.5 未成交的供应商,其磋商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公布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额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额原路退还至磋商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 11.6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保证金的来款渠道原额原路退还至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企业银行账户内。1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磋商结束后在磋商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的;(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4)采购活动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属实的。12.竞争性磋商有效期12.1 竞争性磋商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磋商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磋商。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征得供应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