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柴油铲运机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井下铲运机安全运行,确保人身安全,杜绝车辆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铲运机司机上岗前,必须佩戴齐全的劳保用品,经过设备操作技能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二、铲运机司机在开动车辆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位是否正常,灯光、喇叭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确认车辆周围没有行人及其它车辆后,方可开动车辆,在开动前,必须鸣笛警示,提醒周围人员注意安全。 三、铲运机在井下行驶期间,在经过岔口,转弯,遇见行人或其他车辆时必须提前鸣笛警示,并慢速行驶。 四、铲运机在井下作业时,司机必须在关键路口放置警示牌,提醒其他车辆或行人注意安全。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挪动警示牌位置;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挪动时,必须提前与铲车司机取得联系,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移动,工作完毕后,挪动人员负责将警示牌恢复原来位置。 五、当铲运机在井下运输巷道运行时(包括在溜井联巷),行人遇见铲运机时,必须提前避让到就近进路或溜井联巷内,运输巷道严禁站人,严禁靠近运行中的铲运机。六、当铲运机在进路内铲矿时,其他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