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0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生产检修单位在交叉作业中的各自安全责任,提高生产检修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检修的管理水平,避免因交叉作业引发事故,保证检修项目和生产检修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机械、设备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2.0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车间、车间内外承包、检修及协作单位。3.0内容3.1术语和定义3.1.1凡一项作业可能对其他作业造成危害、不良影响或对其他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3.1.2交叉作业的范围是指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的有关工作,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和干扰其工作的。主要表现在设备检修、设备安装、起重吊装、高处作业、脚手架搭设拆除、焊接(动火)作业、生产用电、其他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作业等。3.2交叉作业的分类A类交叉作业:相同或相近轴线不同高处的同时生产或检修作业。B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类型的队伍同时作业或检修。C类交叉作业:同一作业区域不同部门(车间)同时作业或检修。D类交叉作业:同一项目由不同部门(车间)同时生产或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