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和解协议甲方(受害方):xx,男,汉族,19x0年2月15日出生,住址:xxx,公民身份号码:452xxxx154,电话:18xxx7088,是A配偶。xxx,女,汉族,19xx年10月05日出生,住址:xxxxx,公民身份号码:45xxx0054117。是A女儿。乙方(肇事司机):覃XX,男,1972年7月14日出生,汉族,XXXX,身份证号码:452XXX207144130,电话:1397858X947。覃XX于2018年6月14日下午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甲方亲属A女士当场死亡。后经交警进行责任认定覃XX负全责,现乙方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给甲方,甲方愿意接受并同意民事和解,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以书面形式在XX日报刊登公开致歉信以向甲方进行赔礼道歉,致歉信内容需经过甲方审核同意。二、乙方赔偿给甲方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X拾X万伍千(¥4X5000.00)元(损失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赔偿)。三、本协议签定之前,甲方已分别于X年X月X日和X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