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公安局交警岗位职责一、交警队长岗位第一条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执行上级机关的决议、指示和命令,负责警队的全面工作,带领民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第二条 维护班子团结,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班子廉洁、高效;加强党、团组织建设,维护内部团结,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全体民警的政治思想觉悟。第三条 结合实际,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检查和总结考核工作。第四条 带领民警认真履行交通管理职能,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车辆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先期处置道路上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交通秩序,压降交通事故,打击道路交通违法犯罪活动。第五条 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交通信息,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制订针对性措施。第六条 注重与公安机关内外搞好协调关系,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建立良好的警察公共关系。第七条 加强民警的教育训练,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民警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和警务技能岗位练兵,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警务实战技能、执法办案水平和管理服务质量。第八条 主持研究制定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