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交通运输部2016年7月26日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评价工作,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具体负责一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具体负责二、三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别负责行政许可权限范围内的长江干线、西江干线省际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具体负责二、三级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以上部门和单位统称为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