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运输统计管理,规范交通运输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交通运输统计服务经济发展、行业管理和公众需求的基础性、导向性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统计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意见、交通运输法规,制定本规定。b5E2RGbCAP第二条交通运输统计包括:(一)交通运输部组织或者会同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邮政局组织实施的综合交通运输统计活动;(二)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下设的行政管理机构、公路水路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实施的公路、水路行业及城市客运统计活动;p1EanqFDPw(三)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和国家邮政局分别组织实施的铁路、民航、邮政行业统计活动。本规定适用于综合交通运输统计活动和公路、水路行业及城市客运统计活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按各自职责分别组织实施的铁路、民航、邮政行业统计活动按有关规定执行。DXDiTa9E3d前款所称综合交通运输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