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物联网家电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内科技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提高科技项目管理和实施成效,根据联盟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联盟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联盟及本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联盟科技经费支持或以国家科技政策调控、引导,由联盟组织,具备条件的单位承担,在一定时限内进行的科技研究开发活动。项目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目的,着力解决我国家电行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科技问题,实现科技资源的合理配置。第三条 项目管理遵循依法行政、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第二章 项目立项第四条 项目一般采用申报评审制方式立项。联盟会员可根据自身需求,向联盟提出立项申请。每名会员每年最多可向联盟提出3项立项申请。第五条 每年春季,联盟召开项目评选会,组织行业专家根据行业发展现状和技术需要对立项申请进行统一评选,提出年度项目议案,报联盟理事会审定后,对联盟全体会员发布年度科技计划目录。第六条 申请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