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辨证法解读中国古代人与自然、科学、社会的关系 自然辩证法是恩格斯根据 19 世纪以来的自然科学的重大发现所揭示出来的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 这一科学思想的价值不仅在于把人对自然的认识从僵化的、神学束缚中解放了出来, 更重要的是它建构了科学时代的科学世界观, 为科学地认识自然和人类社会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而在我的印象中,真理与灼见必须是简洁的,通用的,能代表全人类,能用于全宇宙。自然辩证法思想虽然由西方哲学家提出,但中国自古以来蕴含自然辨证思想的理论或史实更值得我们思考。比如老庄之学,对于自然是十分推崇的,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 三生万物”,“人法地,地法天, 天法道,道法自然”;论及社会关系,比如西汉时期礼记提到的大同社会,“,天下为公,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比如古代科学观中提出的“天人合一,以道驭技”,于是借此机会查阅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