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序 号业 务 名 称廉 政 风 险 点廉政风险表现形式风险等级防 控 措 施责任人责 任领 导1公开招录公务员、雇员、事业单位人员1、拟订招录计划;2、按受考生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3、面试资格复审并通知考生参加面试;4、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5、撰写考察材料。1、不按岗位实际需要拟订招录计划,设定指向性明显的招录条件;2、在考生资格初审时把关不严,对不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予以通过审查;3、在考生面试资格复审时,对考生提高的材料审查不细,出现错审、漏审现象;4、考察工作不认真细致,接受考生礼品、宴请等;5、不如实撰写考察材料,严重歪曲客观事实。一级1、严格按照工作需要设定招录岗位;2、充分征求岗位所在部门的意见后,拟订招录计划,并层层把关,防止指向明显的计划;3、各个环节的工作均要经分管领导及局领导层层审批;4、笔试资格初审要对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严格关,对考生信息不明确的,要及时与考生联系,要求其提供准确信息后,再进行资格审查;5、面试资格复审时要对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查,并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