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驻马店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 目 编 号 :驻财采购 2018-2035 号项 目 名 称:驻马店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项目采 购 人 : 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采 购 代 理 机 构 :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八月2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1、前附表2、说明3、竞争性磋商文件4、响应性文件编制要求5、响应性文件递交要求6、磋商的程序及相关要求7、评分办法及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8、合同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五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3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驻马店市环境保护
2、局委托,对驻马店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项目的下列服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1.项目编号:驻财采购 2018-2035 号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项目名称 论证范围 主要技术标准 服务期 预算总额驻马店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项目详见招标需求拟招 1 家专业机构,对驻马店市不少于316 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进行信息采集等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0 日历天内完成。632000 元注:本项目不分包。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评审与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包为单位。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放4.1 发放时间:2018 年 8 月 17 日至 2018 年 8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 ,下午 15:00 时至418:00 时。4.2 发放地点: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置地华庭 C 座五单元二楼东户。4.3 联系电
4、话:0396-81140804.4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4.5 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磋商时由竞争性磋商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电话:0396-8114080 5、谈判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 元,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 时前(以实际到账为准)递交到驻马店市正诚招
5、投标服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骏马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置地华庭 C 座五单元二楼东户)。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驻马店开发区支行帐 号:258539926134行 号: 104511049079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供应商应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 15:30 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 1196 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309 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7.磋商时间、地点本次磋商将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 15:30 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 1196 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3
6、09 室开始,参见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8.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5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 2 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9.项目咨询电话:采购人联系人: 冯老师 联系电话:0396- 2811826 地址:驻马店市解放路 529 号代理机构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0396- 8114080 地址:驻马店市置地大道与骏马路交叉口置地华庭 C 座五单元二楼东户10质疑电话:王女士 0396-2609221 驻马店市正诚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二一八年 八 月 十六 日6第二章 采购需求项目名称:驻马
7、店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项目招标需求:(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信息采集专业机构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技术文件的要求,组织做好工作准备、基本信息核实、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与人员访谈、信息整理与填报等五个阶段工作;采集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地块基础信息,上传国家详查数据库,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报告和信息采集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配合采购方确定地块关注度,配合采购方完成风险筛查结果初步纠偏。为下一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筛查及后续的工作提供依据。(二)采购清单采购 1 家专业机构开展驻马店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
8、调查信息采集工作。(三)采购标的执行标准无。(四)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信息采集专业机构在开展基础信息调查时,应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技术文件要求,调查核实企业地块基础信息和地块污染特征、周边敏感受体等相关信息,并完成信息整理与地块信息调查表的填报,上传到国家详查数据库,并提交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报告和信息采集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我市不少于 316 家重点行业企业的信息采集工作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0 天内完成。(五)验收标准信息采集专业机构严格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
9、定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等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数据上报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后,经省级质控单位组织质量检查未反馈修改意见,视为通过验收。7(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1、投标人应负责本项目的各项技术指标按照要求的质量和时间完成;2、投标人应有人员配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负责人、现场工作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各专业技术人员职责分工,以及详细人员投入计划,包括人员姓名、专业资格以及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任务;3、参与履行本项目的中标人及所有人员,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机密的信息,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同时对工作中所涉及的其它的数据
10、、资料及文件等也负有保密义务,任何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4、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接受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工作;协调在本工作范围内与相关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沟通,并无偿提供与其工作有关的资料、信息等;5、其他未明确事项,以采购人要求为准。二、商务要求交付(服务、完工)时间及地点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0 日历天内完成。地点: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付款方式 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所有数据通过省环保厅、生态环境部审核确认后,一次性付清。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无8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容、要求11.1 项目名称:驻马
11、店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项目1.2 采购人名称: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1.3 项目内容:驻马店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1.4 项目编号:驻财采购 2018-2035 号2 合格供应商:具备竞争性磋商公告第 3 项规定的条件。3磋商报价:3.1 本次磋商应以人民币报价。3.2 供应商的最后一轮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本项目磋商废止。3.3 依据财库2014214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报价。3.4 本项目服务费按成交价的 1.5 % 收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4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5 样品要求: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样品。6 响应性文件
12、组成:正本 1 份;副本 2 份。7 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8 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9评定办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办法。910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候选人。磋商结束后,依据财库【2014】214 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11 磋商保证金交纳与退还: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2 签订合同:成交
13、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13 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第二项商务要求。14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是磋商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15解释: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
14、误的除外。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0一 说 明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货物或服务采购。2.采购预算本次采购预算为 632000 万元。3.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3.1 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有效的副本复印件)。3.2 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3.3 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4 其他证明文件。注:以上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原件须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本内,其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副本内;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正副本内,原件磋商时必查。以上有关材料原件因年检、换证等原因在磋商时不能提供的,可以提供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并装订于响应性文件内。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联合体参加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6.转包与分包6.1 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