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碧物业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作业文件文件编号WI-6.2-01-02版本号A人事变更制度修订状态号1页 码1/31.0目的为加强和规范重庆分公司新入职人员管理,特制定本规范。2.0范围适用于除重庆分公司本部部门助理级以上及所属客户服务中心总经理助理级以上人员以外的所有员工。3.0职责3.1 重庆分公司人事部是人事主管部门。3.2 各单位行政人事口是人事管理执行部门。3.3 重庆分公司客服监察负责监督、检查本规定的执行情况。4.0工作内容4.1 公司人事调整按人事审批权限界定。4.1.1 重庆分公司本部员工、所属各单位部门经理助理以上员工人事变更由重庆分公司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审批;4.1.2 所属单位部门主管及以下员工单位内部人事变更由各单位行政人事口办理相关手续,单位负责人审批;4.1.3 跨单位人事调动,由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重庆分公司总经理审批。4.2 公司部门内部岗位调整,但不涉及薪资变更的,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呈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开具员工人事调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