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正邦国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工作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护股东和公司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全体股东的意愿,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提供有关人才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收集、整理、储存和发布才供求信息;办理人才求职登记和人才推荐;组织人才招聘、寻聘、智力开发活动;劳务派遣。第六条公司的经营期限: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设立之日起二十年。第七条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八条股东按投入公司的认缴资本额享有所有的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二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