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姓 名:闫 波职 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局长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政策;负责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劳动力、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等市场。(三)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统筹协调选拔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区就业管理政策。(四)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五)组织实施全区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管理;实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承办区政府管理的副科级以下人员的人事任免事宜。(六)执行开发区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