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林业大学因公短期出国(境) 、因公赴台计划审批表填写说明2013-11(第二次修订)1. 申请人至少应于出国(境) 计划前两个半月(赴台至少提前三个月、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填写此表,办理校内因公短期出访报批手续。2. 此表必须由申请因公短期出国(境)出访人员本人或团组联系人填写,不同学院(处、部)不填写在一张表上,分别填写。团组出访人数大于等于 2 人的要指定团组联系人,并提供可联系上的电话联系方式,要求内容属实,字迹工整,可打印。提供信息不详者,责任自负。表内栏目填写说明:(1) 职务指行政类党政职务;职称指“教授”等专业技术职称;(2) 出国时间及期限请根据邀请信日程填写,不可长于邀
2、请信中所附日程,长于邀请信中所附日程我处将根据邀请信日程报批;(3) “入、出境城市”填写所申报前往国家(地区)的首个入境及最后出境城市名称;(4) “出访经费支付渠道与类别 ” 请注明出访经费类别(如“科研经费” )和费用分担情况(和邀请信上保持一致) ;(5) “出访计划”中必须写清此次出行的行程路线、各国(地区)的入境地点,目的、意义及主要公务活动,如参加国际会议要写出关于赴会有无涉及“一中一台”问题的说明,同时还需要注明“参会方式” ,即参会或提交论文或大会发言等,如提交论文和大会发言,请写明中英文题目。出访任务根据出访类别的不同分别要求如下:国际会议:会议名称、规模及简要内容;申请人提交的论文题目(中文)、被接受情况及交流形式;明确注明会议有无“两个中国” 、 “一中一台”问题,及论文有无泄密问题(请与科技处联系,填写相关的保密审查表,科技处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随审批表一并交到我处);学术交流:学术交流的具体内容及欲达到的目的等;访问:访问的具体内容及欲达到的目的等;合作科研:合作研究的题目、属何种协议;合作伙伴的情况;欲达到的目标等;培训:培训的具体内容及欲达到的目标等;(培训类出访必须提前 3 个月报批,对于“948” 项目,邀请函中不要提及“948”项目字样, )其它:根据出国公务详细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