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第三方测量机构入围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8WXDL】101 号招 标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代理机构: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二 一八年六月2 / 4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须知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一、总 则 .6二、招标基本情况 .6三、招标文件 .7四、投标文件 .8五、评标机构 .9六、开 标 .10七、评标、定标 .10评标办法前附表 .13八、中标通知书 .16第三章 合同条款 .17第四章 招标需求及要求 .23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3 / 42第一章 招标
2、公告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第三方测量机构入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第三方测量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及编号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第三方测量机构入围项目(二次)2.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8WXDL】101 号3.采购预算:约 630万元3.招标内容:房屋测量等4.入围家数:3 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
3、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3.4.信誉要求: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以后开具的为准,查询对象包
4、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潜在投标人及其法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报名4 / 42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 2018年 6月 21日至 2018年 6月 27日 17时 00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 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网站(http:/ 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88295/67188297;技术服务电话:0371-67188807。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后,方可凭 CA密钥登录(http:/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8年 6月 21日至 2018年 6月 27日,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2018 年 7月 13日上午 10:30 分地点:郑州市淮河西路 35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五、发
6、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上发布。六、开标相关信息:开标时间:2018 年 7月 13日上午 10:30 分开标地点:郑州市淮河西路 35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 8号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371-67398207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 6号(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 16楼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7、 话:0371-655282982018年 6月 21日5 / 42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 招标人名 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地 址: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 8 号联系人:韩先生电 话:0371-673982072 代理机构名 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 6号(与创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 16楼联系人:李先生电 话:0371-655282983 项目名称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第三方测量机构入围项目4 招标范围 房屋测量等服务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6 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
8、省、市有关测绘管理的规定7 服务期限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8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8.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8.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
9、同),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8.4.信誉要求: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以后开具的为准,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8.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6 / 42()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潜在投标人及其法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8.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1构成招标文件
10、的其他材料 补充、答疑文件(如有)1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7天前12 投标截止时间 另行通知1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15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17 投标有效期 60天18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人民币。开户名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文化支行账 号:2533 5701 4041注: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简要标注所投项目名称,在投标文件中
11、附电汇或转账凭证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时请简要写明本招标项目名称,以便核对投标人投标项目。2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1.签字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不得用签字章代替;盖章是指盖单位公章,其他如“投标专用章”无效;2.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八章规定的格式执行。2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本壹份(U 盘存储)23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1.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按投标文件无效处理。7 / 422.是否分册,自行考虑。24 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12、: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2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郑州市淮河西路 35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26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8 年 7月 13日上午 10:30 分开标地点:郑州市淮河西路 35号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27 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部门代表和投标人授权代表共同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2)开标顺序:开标按照先投后开的顺序公开开标。28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经济、技术专家在开标前从有
13、关政府部门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29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招标人在本章第 1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30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个工作日。31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
14、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3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2.服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8 / 42一、总 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及需要制定本办法。2、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时,所
15、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规定。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招标人在考察期间的一切费用。二、招标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招标内容:对所属项目的房屋测量等服务;3、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16、法记录。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3.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注册测绘师资格或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社保中心出具交纳证明);3.4.信誉要求: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以后开具的为准,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3.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潜在投标人及其法人的信用记录,
17、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 / 42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及补充文件(如果有)。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 总则二、 招标基本情况三、 招标文件四、 投标文件五、 评标机构六、 开标七、 评标 、定标八、 中标通知书九、 其他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招标需求及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格式、表格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如果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料的,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8、将导致投标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对收到的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包括是否存在倾向性、排斥投标人或不合理条款),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7天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逾期提交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质疑问题进行答复,视为投标人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倾向性、排斥潜在投标人或不合理条款,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人将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方式答复并将 答 复 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组成部分。3、招标文件的修改3.1 招标人
19、在招标文件发出后,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通知投标人。10 / 423.2 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日期将在补充通知中写明。4、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补充通知后,应在 48小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传真、信函、电报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补充通知。5、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四、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语
20、言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必须使用中文。2、投标文件的组成2.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2.3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 2.4 项目实施方案;2.5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情况表;2.6 拟派本项目组成员情况一览表;2.7 投标人基本情况;2.8 2015年 1月 1日以来完成的主要业绩表;2.9 资格证明文件;2.10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2.11 其他材料。3、投标报价本项目无需报价,收费标准根据郑经联会纪20169 号会议纪要规定的每平方米 0.9元进行收费。4、投标有效期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4.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