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岗位竞聘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更加公开、公正、公平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岗位竞聘管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岗位竞聘是指对空缺或新增岗位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方式进行人员补充,主要解决管理、技术、重要技能岗位人员需求问题。第三条 岗位竞聘坚持“公开招聘、面向全员;公平竞争、严格程序;公正考评、择优聘用”等原则。第四条 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单位,代管单位参照执行。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岗位竞聘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公司岗位竞聘管理办法,统筹协调公司范围内的岗位竞聘管理工作。(二)负责审批省公司跨单位岗位竞聘需求及拟聘人选。(三)负责指导、监督、考核省公司岗位竞聘工作。第七条 公司人事董事部主要职责:(一)负责审核总(分)部岗位竞聘需求并组织实施。(二)负责审批直属单位跨单位岗位竞聘需求及拟聘人选。(三)负责指导、监督、考核直属单位岗位竞聘工作。第八条 各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级单位